2017-07-23
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,根據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規定,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內,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,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,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,在中國境內(不包括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。深圳地區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,也可申請深圳高新…[了解更多]
2017-07-23
(一)在中國境內(不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的企業,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、并購等方式,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,對其主要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:A、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;B、實用新型6件以上;C、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6件以上;(二)產品(服…[了解更多]
2017-07-23
一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:(一)企業申請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。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”注冊登記,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。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: 1.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; 2.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; 3.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、科研項目立項證明、科技成果轉化、研究開發的…[了解更多]
2017-07-23
1、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0分企業擁有的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、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(不含商標)。[說明]1.由專家對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是否符合《工作指引》要求進行評判。2.同一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的申請、登記只記為一項。3.若知識產權的創造人與知識產權權屬人分離,在計算知識產權數量時…[了解更多]